首页 / 遗嘱公证细则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遗嘱公证细则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公证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保管公证遗嘱或者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也可根据国际惯例保管密封遗嘱。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