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章 依申请听证的范围和程序第二十七条拟听证事项的经办机构在接到《听证通知书》后,应当指派人员参加听证,不得放弃听证。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