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依申请听证的范围和程序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在接到《听证通知书》后,应当准时到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放弃听证的,记入听证笔录。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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