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煤矿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采区设计回采率不得低于本规定的要求。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