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一条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