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一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