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生产煤矿未达到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采区回采率标准的,由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达标的,责令停止生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