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三章 回采率管理第二十条矿井留设保护煤柱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经批准的煤柱不得随意扩大。 鼓励有条件的矿井采用无煤柱开采、充填开采等开采技术。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