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三章 回采率管理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制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图表和台账。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