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第三章 回采率管理

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制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图表和台账。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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