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

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设置平面交叉道口的,依照《公路法》第八十条的规定,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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