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路政管理规定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三章 路政案件管辖第二十条路政案件由案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管辖。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