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文化和旅游部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日。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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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