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文化和旅游部应当对收到的申请材料或者推荐材料进行复核。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程序;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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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