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与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

第四十二条

运输危险货物的可移动罐柜、罐箱应当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检验合格证书,并取得相应的安全合格标志,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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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