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六章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与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第四十二条运输危险货物的可移动罐柜、罐箱应当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检验合格证书,并取得相应的安全合格标志,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