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五章 危险货物装卸第三十三条收货人应当及时收货,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卸货作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