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健康中国战略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