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第三章 学校职责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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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