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土地储备机构所需的日常经费,应当与土地储备项目预算及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不得相互混用。

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执行。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关于印发《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