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土地储备项目实施应当设定绩效目标,作为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基础。项目实施完毕、预算执行结束后,财政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土地储备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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