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四章 预算执行与调整
第十八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依据当地征地补偿标准、工程建设等标准,合理控制土地储备项目收储成本和前期开发成本。
因市场波动导致项目预期成本支出超出年度收支预算保障能力的,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报经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调剂预算;成本变动导致项目收支难以平衡的,应当相应调整项目收支平衡方案。
- 制定机关
- 自然资源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预算执行与调整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依据当地征地补偿标准、工程建设等标准,合理控制土地储备项目收储成本和前期开发成本。
因市场波动导致项目预期成本支出超出年度收支预算保障能力的,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报经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调剂预算;成本变动导致项目收支难以平衡的,应当相应调整项目收支平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