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 / 第五十二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二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基于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情况,定期对银行理财子公司业务进行评估。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