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银行理财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职责,遵守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严格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