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七十四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第六章 附则第七十四条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理财业务,适用本办法规定。外国银行分行开展理财业务,参照本办法执行。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