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章 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 / 第一节 管理体系与管理制度第十九条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指导意见》等关于金融工具估值核算的相关规定,确认和计量理财产品的净值。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