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订户订购进口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国内单位订户订购限定发行范围的进口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中央单位订户由所属中央各部委审批;地方单位订户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后报送同级党委宣传部审批。获得批准的订户持单位订购申请书和有关批准文件,到新闻出版总署指定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办理订购手续。 国内单位订户订购限定发行范围的进口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应制定相应的使用管理办法。
- 制定机关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国内单位订户订购限定发行范围的进口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中央单位订户由所属中央各部委审批;地方单位订户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后报送同级党委宣传部审批。获得批准的订户持单位订购申请书和有关批准文件,到新闻出版总署指定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办理订购手续。 国内单位订户订购限定发行范围的进口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应制定相应的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