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第五章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第五十条
换股吸收合并涉及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定价及发行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用于购买资产或者与其他公司合并,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市公司可以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定向权证、存托凭证等用于购买资产或者与其他公司合并。
- 制定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换股吸收合并涉及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定价及发行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用于购买资产或者与其他公司合并,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市公司可以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定向权证、存托凭证等用于购买资产或者与其他公司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