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第五章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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