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 / 第九条独立法条农业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第九条第二章 设定行政许可听证第九条农业行政机关将法律、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提交立法机关审议时,应当说明举行听证和采纳意见的情况。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