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农业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实施行政许可听证 / 第三节 依申请听证程序第二十二条承办行政许可的机构在接到《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后,应当指派人员参加听证。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