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实施行政许可听证 / 第三节 依申请听证程序

第二十二条

承办行政许可的机构在接到《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后,应当指派人员参加听证。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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