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加强电网调度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22条
第七章 加强对调度工作的领导
第22条
网(省)电力公司应当要求和支持调度机构做好运行方式、继电保护、通信和自动化及各有关专业的管理工作,解决好因电网结构日趋复杂和管理体制变化而产生的问题。
- 制定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加强对调度工作的领导
网(省)电力公司应当要求和支持调度机构做好运行方式、继电保护、通信和自动化及各有关专业的管理工作,解决好因电网结构日趋复杂和管理体制变化而产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