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加强电网调度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21条
第七章 加强对调度工作的领导
第21条
加强对电网调度工作的领导,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重视和切实加强调度机构领导班子的建设; 2.领导、检查和督促调度机构开展“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和创一流”活动; 3.领导、检查和督促调度机构加快科技进步和加强内部管理; 4.支持和帮助调度机构协调好外部工作关系; 5.关心调度机构专业技术队伍的成长,安排必要的科研、技措、培训等项资金费用,稳定职工队伍,培养跨世纪的人才。
- 制定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