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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1号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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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51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家禽研究所等2家单位申报的西地碘粉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

3.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18年8月7日

附件1

附件:说明书和标签 .doc

农业农村部公告51号.ceb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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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1号全文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