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及时向相关金融基础设施管理部门备案: (一)制定并实施恢复计划; (二)变更其他董事(理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