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与建设规划,保障金融体系安全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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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