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试验单位认定
第七条
农业农村部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资料的,予以受理。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试验单位认定
农业农村部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资料的,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