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试验单位认定

第七条

农业农村部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资料的,予以受理。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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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