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应当每年向农业农村部报送本年度执行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报告。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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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