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登记试验基本要求第二十四条试验结束后,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向农药登记申请人出具规范的试验报告。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