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申请农药登记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登记试验。 开展农药登记试验的,农药登记申请人应当报试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