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三章 登记试验基本要求
第十八条
农药登记申请人应当将试验样品提交所在地省级农药检定机构进行封样,提供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剂型、样品生产日期、规格与数量、储存条件、质量保证期等信息,并附具产品质量符合性检验报告及相关谱图。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登记试验基本要求
农药登记申请人应当将试验样品提交所在地省级农药检定机构进行封样,提供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剂型、样品生产日期、规格与数量、储存条件、质量保证期等信息,并附具产品质量符合性检验报告及相关谱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