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储蓄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侵犯储户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储蓄机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