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拒绝召回医疗器械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