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控制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产品,消除医疗器械安全隐患,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