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控制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产品,消除医疗器械安全隐患,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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