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五十九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十九条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九条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属地派出机构报送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统计报表和相关报告,并确保报送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制定机关金融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