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十五条

第六章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第五十五条

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应当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利,规范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加强金融宣传教育,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和风险意识。

涉及与合作机构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项,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各方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安全管控、服务连续性、信息披露、纠纷解决机制、违约责任承担和应急处置等内容。

制定机关
金融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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