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十二条
第六章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第五十二条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激励考核及问责机制,确定融资租赁业务操作各环节中责任部门及岗位的职责,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对违法违规行为及其造成的风险和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 制定机关
- 金融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激励考核及问责机制,确定融资租赁业务操作各环节中责任部门及岗位的职责,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对违法违规行为及其造成的风险和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