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七条第五章 租后管理第三十七条对于租赁物存在建造期的业务,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及时了解租赁物建造进展、项目质量等情况,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范建造期风险。制定机关金融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