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三条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将信息公布活动的情况如实反映在年度工作报告中,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