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0号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三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饮酒。学校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饮酒的标识,并不得以烟草制品、酒精饮料的品牌冠名学校、教学楼、设施设备及各类教学、竞赛活动。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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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0号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