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0号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三十三条

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禁止带入课堂。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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