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0号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三十一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体质监测制度,发现学生出现营养不良、近视、肥胖、龋齿等倾向或者有导致体质下降的不良行为习惯,应当进行必要的管理、干预,并通知家长,督促、指导家长实施矫治。

学校应当完善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在课间、课后使用学校的体育运动场地、设施开展体育锻炼;在周末和节假日期间,按规定向学生和周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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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0号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