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0号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0号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十八条第三章 专项保护第十八条学校应当落实法律规定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和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专项制度,建立对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和受伤害学生的关爱、帮扶机制。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